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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征集2023年辽宁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入库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18


各有关单位:

入贯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我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关域技术创新供给能力,根据《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现启动征集2023年辽宁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计划入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建设计划申报范围

1、在辽宁地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及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的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2、为优化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原则上,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建设,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组建。其他单位申报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应建有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出具具备较强成果转化能力证明。

3、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只能承担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省重点实验室、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任务,顶尖人才最多不超过两个。

4、同一企业在同一业务方向上只能承担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任务,且同一企业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已布局建设省级创新基地的研究方向不再重复批建。

二、申报建设方向

申报建设方向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技术创新需求,围绕加快建设三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做好“三篇大文章”,聚集菱镁精深加工、航空装备、船舶与海工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高品质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粮油和畜禽等12个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和集成电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软件、工业互联网、机器人及无人机、先进医疗装备、氢能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链布局,优先培育具有冲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潜力的建设方向,已布局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领域方向原则上不再批建新的省技术创新中心。

三、申报条件

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条件详见《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四、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须以申报平台负责人账号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在系统内填写申报内容、提交建设运行方案、项目预算、平台负责人签署的科研诚信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于5月31日前提交初审单位。

五、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何明哲  024-23983346

信息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024-23983192

生物医药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024-23983402

农村科技处                 石新辉  024-23983401

社会发展科技处             袁贞伟  024-23983676

规划与平台处               邢剑挥  024-23983435


(二)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     王骞正  2122172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2124337

科技规划与平台科           李青岐  2125821  

 

附件:《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丹东市科技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