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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15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落实《深入实施“鸭绿江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据《“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团队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开展2023年“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团队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带土移植”团队包括创新团队、创业团队和短期外国专家团队3个类别。

(一)创新团队

1.根据丹东市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引进的丹东市以外的科技人才创新团队,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

2.团队引进主体为在丹东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团队与引进主体建立起有效合作机制,同每名团队核心成员签订劳动(聘用)协议。

3.团队带头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专业结构合理。

4.团队创新能力、水平和业绩突出,可为企业提供具体技术产品或解决方案,能够产生显著成果与经济社会效益。

5.团队所在企业运行情况良好,具有明确技术需求,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二)创业团队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核心成员在高校、院所、企业或创新创业项目中有过合作,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团队带头人(自然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企业法人或第一大股东),是企业主营业务领域技术专家。企业经营遵纪守法,经营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非限制性发展产业。

1省内团队在丹创办企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自然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团队核心成员均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企业于近10年内创办且成立2年以上,近2年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2.省外团队在丹创办企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自然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有相关从业经验,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所创办企业不能超过10年,投资不少于200万元,创办2年以上的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呈增长趋势,具有良好市场前途和成长性。

3.国外创业团队在丹创办企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自然人)一般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有相关从业经验,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所创办企业不超过10年,投资不少于200万元,近2年营业收入呈增长趋势,具有良好的营利能力和市场前途,成长性好。

(三)短期外国专家团队

成员不少于2人,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者、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并拥有相关的科研成果。

3)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学术造诣深厚,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或技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5)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6)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7)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人才。

二、申报流程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才团队,需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申报单位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团队类型,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申报材料纸质一式3份、电子版刻制光盘1份。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完成项目初审后,于2023年2月月28日前,将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推荐文件、推荐项目统计表(排序)统一报送至丹东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合作科(新区政府农委楼6楼634室)。

(一)创新团队

1.创新承诺书(附件1)

2.“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项目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2)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7)

4.项目预算说明书(附件8)

5.获得专利证书(近三年)

6.技术攻关合作协议及劳动(聘用)协议

7.前期工作基础证明材料

8.团队主要成员来源

9.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10.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1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12.“带土移植”团队统计表(附件9)

13.其他

(二)创业团队

1.创业承诺书(附件3)

2.“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项目创业团队申报书(附件4)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7)

4.项目预算说明书(附件8)

5.创办企业投资情况证明

6.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证明(必须能证明其为第一大股东或公司法人),入资投资协议,入资投资证明

7.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8.人员来源及前期合作证明

9.商业计划书

10.团队带头人从事主营业务技术相关证明

11.项目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

1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另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3.营业执照

14.主要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来源证明

15.其他有关材料(如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资质证书及权威机构或用户对产品的评价等材料)

16.“带土移植”团队统计表(附件9)

17.其他

(二)外国专家团队

1.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5)

2.“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项目外国专家团队申报书(附件6)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7)

4.项目预算说明书(附件8)

5.技术攻关合作协议及劳动(聘用)协议

6.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7.前期工作基础证明材料

8.外国专家团队成员有效证件复印件

9.项目负责人有效证件扫描件

10.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11.获得专利证书(近三年)

12.“带土移植”团队统计表(附件9)

13.其他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只能申报鸭绿江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

3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规定;管理期内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能调离丹东,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参评“鸭绿江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研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4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供举荐(推荐)理由,并对申报人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5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项目举荐遴选工作,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到客观、真实、可靠。

 

附件:

1.创新承诺书

2.“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项目创新团队申报书

3.创业承诺书

4.“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项目创业团队申报书

5.科研诚信承诺书

6.“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项目外国专家团队申报书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8.项目预算说明书(模板)

9.“带土移植”团队统计表(模板)


打包下载所有附件:2023年“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团队遴选工作附件包

 

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科联系人:刘政  联系电话:0415-2127271

市委人才办联系人:袁鹏              联系电话:0415-2122100

 

 

丹东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丹东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