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合作区科技局: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落实《关于建设具有人才发展活力的边境城市推动丹东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丹委办发〔2018〕108号)精神,推进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及高端人才优势,提升骨干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相关产业发展,推进完善我市技术创新体系,依据《丹东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先组建运行,再评介备案方式建设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2018年以后组建、持续运行并组织开展活动,且未获省级批准的联盟;
二、评价程序:联盟评价由市科技局组织,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具体实施,开展联盟评价工作;
三、相关要求:
1.联盟理事长单位负责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自评及提供相关工作佐证材料,自评报告(见附件)一式4份,于12月10日前报属地科技局受理;
2.联盟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连同联盟申报材料于12月14日前报市科技局创新促进科;
3.市科技局根据初审单位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行业专家、管理专家形成专家组进行评价,确定联盟评价档次,符合备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备案为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请各初审单位根据辖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及运行情况,督促、指导辖区内联盟做好评价备案工作,做好审核推荐工作,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丹东市科技局
2020年12月2日